产褥期静脉血栓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来源:石家庄长城医院 点击次数: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是女性产后并发症之一,产褥期下肢深
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生率约为0.5%~0.61%,随着剖宫产术的增多又进一步增加了发生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风险。由于产褥期静脉血栓形成较非孕期发病率高3~10倍,且静脉血栓形成后可引起肺栓塞和下肢功能障碍,所以,对产后静脉血栓形成临床不容忽视。
产褥期静脉血栓性疾病的诊断——产褥期静脉血栓性疾病均发病于产褥期内,其诊断依靠临床表现和影像学检查即可完成。影像学检查包括彩超、CTA、MRI、静脉造影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的敏感性、特异性均相当高,
下肢深静脉血栓依靠超声检查即可确诊。CTA检查用于诊断肺动脉栓塞的诊断,其敏感性、特异性高。MRI检查则有无创、无辐射等优点,MRA用于肺动脉栓塞的诊断,不必使用造影剂即可完成。静脉造影为诊断静脉血栓性疾病的“金标准”,但对患者有辐射。由于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具有无创、无害、费用低、操作简便等优势,故列为诊断下肢深静脉血栓之首选,绝大部分患者依靠临床表现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结果即可明确诊断,而不必采用CT、MRI、静脉造影等检查。
产褥期静脉血栓性疾病的治疗——因为可能给母婴双方带来危险,妊娠相关的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的治疗较普通VTED患者复杂,但仍主要包括抗凝、驱聚、溶栓、下腔静脉滤网植入等。
抗凝治疗被认为是可以改善预后的有效方法,也是预防VTED的有效途径。需抗凝治疗的对象包括静脉血栓形成患者,有血栓性疾病史、血栓形成倾向、不良分娩史、产后静脉栓塞危险因素存在等。如患者无抗凝禁忌,推荐确诊前开始抗凝治疗。抗凝治疗药物包括华法林、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戊聚糖钠等。香豆素类抗凝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可能造成妊娠期出血,致畸性、中枢神经系统畸形等,尤其是在孕6~12周期间风险最高,因此华法林不用于妊娠期静脉血栓治疗。肝素对于治疗妊娠期静脉血栓是很好的选择,与口服抗凝剂相比,对胎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而低分子肝素因具有可靠的药代动力学、更好的生物利用度、更少的注射次数,对于肝素诱导的血小板较少和骨质疏松有更高的安全性,使用变得越来越广泛,成为首选,其在妊娠期抗凝地位已经基本取代普通肝素。但妊娠期长期使用低分子肝素时,随孕期增加过程中理想剂量的动态掌握、临近分娩时的最佳方案等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产后抗凝,由于普通肝素和低分子肝素均不分泌入乳汁,因此对于哺乳期妇女适用。华法林不会引起母乳喂养小儿体内的抗凝效应,也是安全的。一般于妊娠期使用低分子肝素的同时定期监测凝血功能,使INR为2.5左右(2.0~3.0),分娩期暂停使用低分子肝素,分娩后出血停止及早再次使用,并随后添加华法林片口服,重叠3天左右,停用低分子肝素,并持续服用华法林片6月以上,定期检测PT、INR。
下腔静脉滤器的植入指征与普通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患者类似,当存在抗凝治疗禁忌证或并发症,足量抗凝仍有复发性肺栓塞可能者,可予放置。另外,对于有肺梗发生者,滤器植入后应针对肺栓塞进行较强有力的溶栓治疗,以免以后肺动脉高压的发生。
慢性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长期坚持穿弹力袜可有效避免下肢深静脉血栓后综合症的发生,推荐应用带有压力梯度的弹力袜(踝水平压力30~40mmHg)。该治疗应在抗凝治疗开始后尽早开始,最少持续2年以上,如有PTS症状,使用时间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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